印花税主要应税对象有购销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等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金账簿等,对于印花税,计算税额时应以什么作为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官方文件,我们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这类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以合同所列的金额为准,并且增值税税款不作为计税依据,比如签订的合同上金额为10000元,就以10000元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印花税。
2、产权转移书据。比如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移签订的产权转移合同凭据。这类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同样增值税税款不作为计税依据。
3、营业账簿,是企业设立的记载有营业数据的账簿。这类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按照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且按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征收印花税。
4、证券交易的话,其计税依据以成交金额为准。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计税依据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
另外,如果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金额未列明的,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就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应税凭证上面如果由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的税率不一样的,金额有分别记载的,应纳税额分别计算,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应纳税额没有分别计算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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