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新增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而附加税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计提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时,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计提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1、增值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附加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有哪些?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有:
1、消费税,对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3、城镇士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4、车船税,对行驶于我国公共道路、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车船,按其种类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5、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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