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税务涉税会计正文

耕地占用税是什么?如何计算?

2021-08-09 22:59  责编:小信  浏览:1037
来源 会计网
0

  了解耕地占用税,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对于耕地占用税,如何理解?怎么计算?

耕地占用税计算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特点:

  1、兼具两种税的性质:资源税和特定行为税。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是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

  2、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税率,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来适应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

  3、一次性征税。

  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4、税收收入应用于建立发展农业的专业基金。

  “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

  适用免征耕地税的情况

  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当日,具体为: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其实际占地的当日。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课程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