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企业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1、委托方加工物资被回收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3、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什么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指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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