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活动中,向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由于计算有误出现多缴纳的情况时,会计人员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有利于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更加节约合理的使用土地。
企业发生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时,企业可以把税费计入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里,多缴纳的部分可以前往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税务局会据实退回多缴纳的税款。
如果多缴税金属于会计差错,我们可以调整当期税金:
收到退回的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税金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如果多缴土地使用税属于减免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多交税款时,不用担心,只要给税务机关提供正当材料和相关证明,就可以办理退税业务。这个和我们平时接触较多的税种:增值税业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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