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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的附加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1-06-03 19:15  责编:嘉嘉  浏览:347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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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缴纳附加税的时候碰到多交了的难题,作为财务人员,做账时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那么具体会计分录是什么?

多交附加税做账

  多缴的附加税一般会计处理

  首先把多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出来,再进行调账处理,用来以后逐月抵减。

  其次,做一笔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税金及附加

  企业收到退回的多缴附加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退回多缴附加税属于以前年度多缴税款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退回的多缴税款属于以前年度多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怎么算?

  一、计算公式;

  1、城建税款=(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税款=(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款=(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二、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同时缴纳。第5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等事项,比照消费税税、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纳税主体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算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附加税是什么?

  附加税是保证我们公民日常生活的一种税收方式,所以大家既要算清楚附加税的税额,也要算好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因为三者都是相互关联的,牵一发而动全身。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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