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餐饮企业而言,一般以销售食品为主要经营业务。当餐饮企业外购食品并对外销售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餐饮业销售外购食品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餐饮业销售外卖食品怎么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餐饮企业相关账务处理
一、直接消耗餐料购入的会计核算
1、摘要:付(应付)XX餐料款,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附件:采购发票(附清单)、银行付款单据。
3、附件审核流程:取得的采购发票,应由采购人员、后厨大厨、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需要入库餐料购入的会计核算
1、摘要:付(应付)XX餐料款,可做以下分录:
借:原材料-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附件:采购发票(附清单)、餐料入库单、银行付款单据。
3、附件审核流程:对于采购发票,应由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对于餐料入库单,应由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部门经理签字。
三、后厨领用餐料的会计核算
1、摘要:餐料库调厨房餐料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餐料
2、附件:调拨单,餐料盘点表
3、附件审核流程:调拨单由仓库保管员和后厨大厨签字,餐料盘点表由保管员和部门经理签字。餐料盘点表中减少数与调拨单汇总数应保持一致。
四、月末将已经入库未付款餐料入账处理
1、摘要:已入库未付款餐料入账,可做以下分录:
借:原材料-餐料
贷:应付账款
2、附件:餐料入库单。
3、附件审核流程:入库单由采购员、保管员和部门经理签字。
五、将月末厨房未使用的餐料冲减成本
1、摘要:月末盘存餐料冲成本,可做以下分录:
借:原材料-厨房
贷:主营业务成本
2、附件:厨房盘存表。
3、附件审核流程:厨房盘存表由后厨大厨和部门经理签字。次月同金额从原材料-厨房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水库调拨至餐厅的酒水一致,本月减少的酒水与销售酒水报表一致,并作为转成本的依据。
增值税如何理解?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主要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可以简单理解为对商品在生产环节或流通环节中的新增价值进行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增值税时,应掌握以下公式:
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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