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会计核算上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交税费科目进行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缴纳城建税如何写会计分录?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什么?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特定目的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税款专款专用;属于附加税。
城建税计算公式
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行政区域的不同,设置了三档比例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收到城市维护建设税退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冲销之前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税金及附加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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