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会计网发现,有不少人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但退休返聘人员和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一些差异,最近就有粉丝来问,退休返聘人员为什么不能签劳动合同?还对工资的发放、社保的缴纳等问题产生了疑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解决一下这些问题。
一、退休返聘人员的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终止。这是劳动法规定的,这一点上不存在争议。也正因如此,一般情况下,退休返聘人员应当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不过实践中发现,有些用人单位存在这样的现象:部分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用人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用工,按劳动关系处理。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地区而异,建议以当地劳动局的说法为准。
另外,大家可以看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既然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来了:给退休返聘人员发的工资,应该如何缴纳个税呢?
退休返聘人员取得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补贴不包括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取得再任职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注:放给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相关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保
根据前文所述,企业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因此,企业不需要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缴满法定年限,返聘人员要自己缴纳至法定年限。
再多说两句,假如本单位存在满足退休条件,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单位的社保经办人要及时办理社保减员。
另外,如果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或医保缴费年限不足,需要延长缴费的员工,社保经办人除了要办理社保减员外,还要提醒员工以以个人名义,向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申请继续参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以免影响享受养老保险或者医保保险。
此外,还有很多会计朋友会关注退休返聘人员的病假、年假等工资问题。
关于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在劳务合同上明确,并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来执行。
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因此,单位可以与退休返聘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带薪假期。
以上就是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合同、个税、社保和假期等问题的回复啦,大家如果还有其它了解的,快快来留言吧~
本文为会计网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阿圆圆。如需转载或引用,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