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始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最近会计网也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提问,他们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下面会计网就跟大家一一详解。
一、工资没超过5000元(没有税款)要不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不采集,等有税款的时候再填写就可以。
二、自然人扣缴系统2019年入口和2020年入口如何选择?如何切换?
本月申报12月的收入信息,直接点击2019进入,正常操作就可以了。申报完成后可以通过2020年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和1月收入的税款计算,2020年2月申报1月所得就可以使用新的入口了。系统右上角版本切换可切换版本。
三、专项附加扣除采集方式有哪些?多种方式采集数据是否能共享?
专项附加扣除的采集分为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扣缴系统报送和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进行报送两种途径。
1)扣缴义务人报送:员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的电子表格,单位人事/会计收集点击表格,导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进行报送。
2)自然人远程报送:个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登陆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大厅注册码方式注册,登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填写、报送。
不管是通过扣缴义务人采集的还是自然人远程报送的,数据在两端都能查到,扣缴义务人可下载自然人远程端填写的脱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或重复采集时,以自然人自己采集为准。
四、为什么这个月自己手工算的个税跟自然人扣缴系统算出来的不一样?
请确认手工计算的公式是否正确,是否采用了最新的累计预扣法。2019年1月的工资薪金采用按月预扣预缴申报,需先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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