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扩大产品销售市场选择广告宣传方式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广告宣传费税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不需要另外做分录,只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超过标准的部分要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税,然后超过标准部分登记备查,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汇算中可以相应调减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即本年度超过标准的广告费可以结转下年继续扣除。
广告宣传费的账务处理
1、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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