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处理税务的问题,比如公司经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的同时,需要缴纳附加税。那么增值税附加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划分:
(1)在市区的,税率为7%。
(2)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
2、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2%。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2%
3、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税的征收率3%。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3%
附加税是什么?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在征收正税的同时而加征的税种。这种以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就好比城市维护建设税,其计税依据是根据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税额来计算的。
(2)是在征收正税的同时,再对其额外加征的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部分的附加税,基本上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来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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