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员工统一发放的餐费补贴,实务中是否需要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餐费补贴需要计入工资缴纳个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为单位发餐费补贴给员工不在规定的个税免税范围内,所以要和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的餐费补贴,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计提餐费补贴: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餐费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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