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属于附加税范畴,具有税款专款专用及受益税的性质。企业计提缴纳城建税时,如何做账?
计提缴纳城建税如何做账?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计提缴纳城建税时,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计提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税费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各项税费,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税费,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城建税的计算公式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缴纳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