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购入汽车,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那么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购买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缴纳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购买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车辆购置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