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对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采取定额税率。如果是医疗机构用地,申报缴纳税款时是否涉及耕地占用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第七条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规定,免税的医疗机构,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内专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综上,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可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但需注意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介绍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属于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体现在: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采用地区差别税率;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国家征收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可用以下公式计算耕地占用税: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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