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促进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企业享受当期直接减免优惠的,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取得销售收入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当满足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核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减免最新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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