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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允许扣除项目有哪些?

2020-09-24 19:46  责编:溪溪  浏览:333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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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单位和个人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都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那么土地增值税清算允许扣除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允许扣除项目有: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相关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具体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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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什么意思?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及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

  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土地增值税的特征

  1、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增值税征税面比较广泛,凡是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以外,都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实行按次征收,适用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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