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时,可免征增值税。对于免税农产品发生的成本支出,应如何计算?
免税农产品成本计算公式
免税农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免税农产品增值税属于价内税。其计算公式与价外税的增值税计算有所不同,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实际采购金额×(1-N%),N代表该农产品的适用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现阶段为9%的税率。
免税农产品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免税农产品用于继续加工其他产品,账务处理是:
借:原材料—某某农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免税农产品直接对外销售,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某某农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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