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房屋做抵押,向银行借款并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规定:
三、关于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因此,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到期企业无力向银行偿还借款,将房屋权属转移给银行的,企业需要与银行签订一份产权转移书据,并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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