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将未使用的房屋出租出去,是否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以及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1、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只要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公司出租房屋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2、房产税
我们首先要清楚,用于出租的房产需要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企业符合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3、优惠政策
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系列的政策支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具体的减免幅度和政策实施时间,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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