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对于特定消费品除了征收增值税,还再征收的一个税种——消费税。以下是会计网为大家整理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消费税纳税环节:
序号 | 应税消费品 | 纳税环节 |
1 | 自产产品对外销售 | 在销售时纳税 |
2 | 自产自用(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它方面) | 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
3 | 委托加工产品(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 |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
4 | 委托加工产品直接出售 | 不再征收消费税 |
5 | 进口产品 | 报关进口时纳税 |
6 | 零售产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含以旧换新)零售) | 零售时纳税 |
7 | 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 移送时纳税 |
8 | 带料加工、翻新改制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 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9 | 卷烟批发 | 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
消费税扣除范围: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 | 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
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 |
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
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 |
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 |
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 |
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 |
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 |
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 |
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 |
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
税法还规定,对上述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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