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但出口退税也不是想退就能退的,申请办理出口退税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让我们来一起了解吧。
出口退税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出口退税怎么申报操作?
1、送验有关证件,领取登记表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相关法规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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