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税务涉税会计正文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详解

2020-07-04 21:18  责编:小周  浏览:2389
来源 会计网
0

  进项税的抵扣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对新手会计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容易忽略了关键点,办税时会发生少缴或者多缴的问题。会计网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详情规定,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jpg

  一、前置条件: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必需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有效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农产品收购发票

  5、农产品销售发票

  6、完税凭证

  7、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8、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

  三、准予抵扣的规定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四、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规定

  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②这里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③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

  ④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按其进项税额实际取得的时点抵扣)。

  ⑤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必须在规定期限申请专票认证

  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原来的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

  六、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详情规定了,相信大家通过本次阅读已经有了自己的理解。特别是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上面的要点是必须要掌握的,希望大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