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可是很特别的。有形形色色的“税”:以商品的流转额和非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是“流转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是“所得税”;以财产为征税对象的是“财产税”。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不是上述列举的“税”,而是“价外税”和“价内税”。
本篇文章会从“价外税”、“价内税”和“价税分离”三个方面展开述说。小萌新们的目标就是理解以上三个方面的知识内容。
价外税
“价外税”可以拆成“价外”和“税”。即在商品价格之外征收的税。说白了就是“商品价格+税”的模式。即在商品制定价格时,不用考虑税费;先制定价格,等到出售时再缴相应的税。
比如下图:
通过一个例子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什么是“价外税”。
有一件商品A,价款假设是1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
价款:100元;税额:13元;价税合计:113元。
出售时,售价是113元,税务局从中收取的增值税税费是13元,商家挣到的是100元。如果对外出售的售价应该是113元。换而言之,计算税额的基数不包括税额本身。销售价格里不包含税款。
我们所熟悉的增值税的计税基础就是“价外税”。一般我们在商场、超市看到的商品价格都是包含增值税的。
价内税
“价内税”则与“价外税”相反,在制定价格之前就要考虑相关税费。具体来讲就是生产加工环节就产生相关税费,在制定价格的时候再将税费计算进去。销售价格里包含税款。
比如下图:
提到价内税就不得不提“组成计税价”。
如图所示:
价税分离
价税分离,顾名思义,价格和税费两者分离。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要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才可以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以上知识是否已经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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