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各位财务小伙伴们是否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总是分不清?别急,您想问的问题这里都为您整理好了,快来看吧。
什么是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是指那些提供货物的行为其本身不符合增值税税法中销售货物所定义的“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条件,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条件,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增值税在征税时要视同为销售货物征税的行为。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法律规定(增值税八大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些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处理:
1、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不动产】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2、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
3、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
4、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分红: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
(5)将自产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按计税价计算的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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