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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报以前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2020-06-25 0:45  责编:小周  浏览:51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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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日常申报纳税中的一个关键,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我们需要填报职工教育经费。会计经费的内容处理是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处理的基础内容,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在企业所得税中以前年度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要如何填写呢。

职工教育经费填报.jpg

  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只要你计提的比例正确,余额可以继续结转下年,不必作任何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发生教育费支出时: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以前年度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要如何填写报

  以前年度超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与企业当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合计,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以前年度超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间接反映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第24行“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收金额栏中。

  列如,在2018年度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00元,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0元,那么可税前扣除金额为250元,结余750元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那么下一年度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0元,工资薪金总额为50000元,则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950元〔(200+750)<50000×2.5%〕,需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第24行“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收金额栏填写950元。

  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关于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要如何填写报就在上文为大家解答了,若还有关于以前年度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填报的问题可以继续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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