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税细分还要分为地方教育附加,那么这部分的内容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教育附加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1、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在实现销售后,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2、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实现销售后,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计提附加税费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税收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
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符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 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无需报送其他资料。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
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以上就是有关教育费附加减免的相关会计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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