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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购土地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2020-05-20 11:35  责编:溪溪  浏览:427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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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缴纳的问题,那么政府回购土地可以免征增值税吗?这个问题在会计工作中也比较常见,还不清楚的小伙伴们赶快来了解下吧!

政府回购土地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政府回购土地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政府回购土地可以免征增值税。

  参考《土地增值暂行条例》规定可得: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征回的房地产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参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可得: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指的是由于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参考财税[2013]36号附件三规定可得: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可以免征增值税。

  所以政府回购土地可以免征增值税

  政府收回土地所有权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的规定: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如果没有涉及以上文件规定的情况,则无需缴纳印花税。建议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将会根据您的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政府可以收回土地的情形有哪些?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三十七条规定可得:

  1.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果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3.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闲置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连续二年弃耕抛荒,那么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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