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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能否计入成本?

2020-05-13 10:31  责编:溪溪  浏览:157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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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能否计入成本是财务人员平时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消费税征收方法相对灵活,可以采用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本文就针对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做相关介绍,一起了解下吧!

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能否计入成本

  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可以计入成本吗?

  答:因为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消费税不能计入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消费税是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因为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消费品销售时,还会对消费税再征收一遍。也就导致了委托加工物资重复征税。

  知识拓展:存货的消费税计入存货吗?

  消费税是什么?计税依据有哪些?

  消费税:消费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具体指的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的统称。它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进行征收,能够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举个例子:

  征收消费税常见商品包括烟、酒、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汽车轮胎、鞭炮、小汽车等。

  计税依据:消费税实行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如果应税消费品采用从价计税方法征税,则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如果采用的是从量定额办法计税,则计税依据是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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