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A公司的员工,每月除了能够获得基本的工资薪酬外,也有相应的交通补贴。那么对于交通补贴,能否税前扣除呢?今天,会计网小编就在这和大家详细聊聊公司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能否税前扣除这一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能否税前扣除?
答:公司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文件相关规定可得:
对于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已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如果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相符合,则可按照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即视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
如果福利性补贴不能同时符合相应条件,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
总结: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交通补贴(已列入企业员工薪金制度),其能够在税前扣除,即视为工资薪金支出。这一发放方式无需发票。
如果交通费补贴或者通讯费补贴是凭票报销的,则应当通过并入职工福利费用来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对于交通通讯补贴的个税,该怎么计算?
根据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税发[1999]58号文可得,对于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交通、通讯补贴,适用于这么一个征管规则,如下所示:
1、按照工资薪金进行征税。
2、计税的时候,需要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
3、公务费标准: 经省地税局调研后制定,由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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