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人人有责。目前,多数企业陆续复工。员工上班,公司一般会给员工发预防新型肺炎疫情的口罩、药品。那么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下面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公司给员工发放口罩等防疫用品,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是不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0 号)文件:对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药品、医疗用品及防护用品相关实物,不包含现金。其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且免征个税。即:公司给员工发放的口罩等防护用品,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除了以上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哪些呢?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因参加疫情防控所获得的相应补助奖金,将享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常见实例:
助力疫情防控,医院医生参加相关疫情防治工作。对于直接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其每天享有中央财政补贴的300元工作补助,则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个人或者企业直接向医院捐赠应用于新型肺炎疫情的物品,缴纳税收上,能够享有“全额扣除”的税收优惠。
3、 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文件可得,疫情期间,对于无偿捐赠的货物,将实行免征“三税”——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两附加”——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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