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停工损失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借:制造费用,贷:生产成本。
季节性停工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
借:制造费用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季节性停工损失的概述
所谓的季节性停工损失是指企业或生产车间、班组在季节性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季节性停工损失主要包括在停工时间所支付生产工人工资,按工资额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季节性停工可分为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损失,计划内停工是计划规定停工、计划外停工是各种事故意外造成的,因而对于这种停工损失的费用列入制造费用。
企业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通过“制造费用”账户进行制造费用支出内容的核算,应按不同的生产单位设立明细账户。
停工损失的概述
停工损失是由于停工超过规定期限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等。停工损失的时间界限,一般由主管部门规定,或由主管部门授权企业自行规定。一般的界限是停工不满一个工作班(或日)的,可不计算停工损失,其停工费用仍应按正常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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