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入资金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拆入资金是负债类科目,表示借减贷增,按照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到了期末,出现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尚未归还的拆入资金余额。
拆入资金的含义
拆入资金是指在同业市场中,某一金融机构向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是贷款尤其是短期贷款的来源,其无效的处理方式是返还因拆入取得的财产,若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存在过错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其约定利息最高限度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拆入资金核算什么内容
1、拆入资金科目核算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2、拆入资金科目可按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拆入资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拆入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拆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拆借资金拆出时的会计分录
拆出行应当以拆入行的借据为依据,向人民银行提交进账单及转账支票,并编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予以转账。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拆出资金——某某银行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拆入行根据进账单回单联,编制以上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入资金——某某银行
2、拆借资金归还的会计分录
对于拆入行归还借款的业务,编制分录如下:
借:拆入资金——某某银行
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对于拆出行的分录编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拆出资金——某某银行
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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