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坏账准备”科目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备抵科目,其贷方反映坏账准备的计提数,借方反映坏账准备的转销数或收回的以前年度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会计期末时该科目如有余额一般为贷方余额,表示已计提但尚末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
估计计提坏账损失时,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估计坏账损失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提取方法及提取比例等均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备抵法是什么?
备抵法是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列为坏账费用,形成坏账准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的方法。这种方法下,企业需要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复杂的评估和判断,履行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程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什么?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现金短缺的现值。考虑到应收款项的流动性特征,实务中通常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和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预计信用减值损失。
备抵法的优点
1、有利于落实企业管理者的责任,也有利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如实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作出决策。
2、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计入费用,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虚列的应收账款,避免企业的虚盈实亏,符合权责发生制和会计的谨慎性要求,使报表使用者能更为准确了解企业应收款项预期可收回的金额和财务状况。
备抵法的缺点
1、客观存在企业管理者平滑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与舞弊的可能性,对会计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管者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2、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且有部分估计因素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就对会计职业判断提出了较高要求,可能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不够准确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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