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指纳税人到外市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在外出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什么是外管证?
外管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指纳税人到外市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在外出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管证》的开具
1、纳税人到外市或县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当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2、《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当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4、开具《外管证》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外管证》的核销
1、纳税人应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有效期内已报验核销之日起十日内,持《外管证》回执联到指定窗口办理缴销手续。
2、纳税人开具《外管证》的经营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进行财务核算和缴纳各税费,同时补缴在经营地未缴纳的应缴税款;对认定为审核开票纳税时申报方式的外来建安企业在办理缴销《外管证》手续时,同时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因各种原因未使用《外管证》的,应全部收齐开具的各联后进行缴销,进行作废处理。
4、纳税人在办理缴销手续后,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按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5、异地纳税或代扣税后,在核销时应向税务机关留存发票、税票复印件及外管证。
外管证的有效期是多长?
《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其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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