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化相关会计分录主要涉及研发支出费用化的账务处理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研发支出费用化的账务处理
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或者应付职工薪酬,现金等科目)
月末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等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一般不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设置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3)对于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其修理、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也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费用化解释
费用化是指企业支付的支出,将其转入到当期费用,比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体现了会计的稳健原则。比如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就要费用化;研究与开发支出在发生当期全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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