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产生是由税法规范的,必须缴纳税款的应尽责任的形成。通常认为,纳税义务是以纳税人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条件时产生。再具体一些讲,就是纳税人拿到应该纳税的收入或所得,他的纳税义务就产生了。
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对于不同税种和不同的经营方式,纳税义务产生时间有所不同。例如,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增值税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都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的销售额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等等。
一般规定具体如下:进口货物的时候,他的纳税义务就是报关货物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只要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清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还有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当天。收清销售款项,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的款项。拿到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纳税义务的含义
纳税义务是税法义务其中的一种。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承受的一定的行为上的约束。它包括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违反纳税义务就产生税法责任的问题,因而纳税义务是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之一。
纳税的意义
税收是国家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是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如今,政府充当各种角色,有关公共事件的开支只能由政府提供,而政府不能够直接创造财富,只能通过税收把一部分公民的钱积累,形成足够的财力;体现公平原则,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有利于调节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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