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现净值特点主要有两点,具体如下:
可变现净值的特点
1、可变现净值确定的前提是企业正在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企业处于清算过程中,则不能按照存货准则的规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销售价格或合同价格,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只有在从存货销售的估计现金流量中扣除这些扣除额后才能确定。
可变现净值解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第十七条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第十九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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