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会计分录主要涉及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随产品出售且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出租情形,具体如下: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产品出售且包装物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包装物单独计价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包装物出借
①收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②结转成本(出借中的损失费用折旧之类)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包装物出租
①收租金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发出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③收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④没收押金(相当于销售包装物)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包装物解释
包装物属于存货的一种,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
存货解释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确认条件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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