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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的转账支票要如何处理?

2022-05-05 14:15  责编:小滢  浏览:44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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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账支票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单据,但有时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转账支票丢失,就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那具体该如何处理?

丢失的转账支票处理

  处理遗失的转账支票

  1、出票人遗失或被盗全内容直接现金支票的,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两份挂失申请表(可用银行对账单代替),并加盖收款人签字盖章。预留银行,并向开户银行申报。申请停止付款。银行如发现支票未兑现,收取一定的挂失费后接受挂失,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用红笔标注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遗失或盗用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的支票,还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止付申请表两份,并经付款人签字后证明,到收款人的银行申请挂失和解约金。其他相关程序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票据挂失的人应当自挂失或者停止挂失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或者票据遗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票据被盗、遗失或者遗失后,被背书人应当书面向票据支付地(即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告。遗失票据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应当说明票据种类、面值、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并说明票据遗失的情况。遗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申请。

  3、在遗失票据的持票人向付款人登记停止付款前,或在遗失票据的持票人申请公告前,付款人已善意付款的,遗失票据的持票人不得申请公告。,付款银行不再负责付款。给支票持有人造成的损失,由遗失支票的人负责。

  4、根据规定,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银行将不接受支票的遗失,因为该支票可用于直接购买商品,因此遗失支票的人不能申请到银行停止付款。但是,可以要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支票在到期日之后遗失,或者如果在遗失之前由付款银行支付,遗失支票的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

  转账支票的有效期

  转账支票的有效期自开票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0天。第十天如遇节假日顺延(有效期自开票次日算起,节假日顺延)。

  转账支票的付款期限为10天,银行不接受超过付款期限的支票;转让支票的期限为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要求付款人付款的证明文件。

  至于你的支票,签发日期是1月27日,而银行的正常付款期是到2月7日。也就是说,2月7日是最后一个催款期。由于银行于2月7日停业,催款期的截止日期顺延至银行营业日的第一天,即2月8日为最后催款期。如果2月8日不去银行营业部提示付款,支票将作废。

  转账支票的会计分录

  1、购买转账支票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当客户销售款项的转账支票汇入公司账户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3、以支票支付货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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