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其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对于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为兑付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做银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付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做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并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行签章(汇票专用章、经办人员名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银行汇票的特点是什么?
1、适用范围广。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
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1、出票人。
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
2、收款人。
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本身,也可以是与汇款人有商品交易往来或汇款人要与之办理结算的人。
3、付款人。
付款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