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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2-02-27 20:56  责编:小吟  浏览:368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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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出现,教育机构通常会设置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那么教育机构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教育机构分录

  教育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何理解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等。

  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如何理解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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