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时能够进行背书,那么具体来说,商业承兑汇票应该如何背书呢?具体操作怎么做?
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按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概念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付款人,付款人是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不受起点金额的限制,其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可用于申请贴现和背书转让。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在有实际交易或与其他机构发生实际债权债务关系时,均可使用商业汇票。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的会计分录
(1)支付商业汇票款时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2)支付承兑手续费时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3)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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