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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有哪些?

2022-01-25 20:13  责编:小滢  浏览:67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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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业汇票是商业汇票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现在也有较多的企业选择用电子商业汇票进行交易。那么电子商业汇票的具体特点是什么?

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

  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

  电子银行承兑的所有要素都以电子方式记录,通过银行的系统渠道进行流通。交易可以足不出户,快速回款,票据和托收零在途。

  用于收款。直接提示持票人向电子票据系统中的票据承兑人付款,不存在票据瑕疵,不存在退票可能,可在当天付款。

  开具发票。所有开票操作均在网上银行进行,开票成功后可直接将发票发到供应商的电汇账户,开票时间可缩短至1-2天。

  背书。发票背书只需登录网上银行提交,经银行处理后,供应商可即时登录网上银行签收发票并收到款项。

  商业汇票的当事人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首先是出票人,当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以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第二,收款人是指实际收到商业汇票上所述的汇票金额的人。

  第三,付款人,即实际支付商业汇票金额的人。它有以下几种情况。A。当出票人是债务人时,其相对债权人成为票据的收款人,相对债权人可持票向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由银行从出票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支付,出票人是实际付款人;或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债权人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提示承兑,该工商企业向债权人提示并成为实际付款人;B.出票人是债权人时,其相对的债务人在收到票据后,可以持票向其开户银行提出承兑并提供足够的资金,银行应从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支付出票人,债务人为实际付款人。或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债务人应将收到的票据出示给其他债务人可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将收到的票据出示给与其有资金往来的其他工商企业,然后将被承兑的票据交还给出票人,出票人向出票人付款,成为实际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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