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可以作为收入费用的会计凭证来入账,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尤其重要。若是会计人员不慎丢失发票,该如何处理?
丢失发票的处理方法
如果发现发票丢失的话,应该向相关税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以前还需要登报声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7月发布的文件取消了发票丢失的登报声明。无论丢失的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不需要登报声明了。之后分情况处理,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话,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可以联系开票方提供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如果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的,联系开票方提供发票联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开票方要签章。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的,联系开票方提供发票联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文件要注明原来发票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的方法处理。如果丢失的是空白发票,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之后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这里要注意,丢失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罚款惩处,因此大家要保管好发票。另外,由于各个省市对入账的规定会有所不同,因此发票丢失的话,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当地执行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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