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异地经营时需要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可将预缴的税款计入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会计分录
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附加税是什么?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具体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附加税具体包括:
1、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一般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比如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2、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一般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比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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