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收入一般来源于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当行政单位收到财政拨款时,可以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行政单位财政拨款收入的账务处理
1、收到的财政部门的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2、如果是上级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3、如果是通过申请采用授权支付方式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什么?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部门预算经费申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是事业单位取得的预算内财政性资金补助。
上级补助收入是什么?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传统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中称其为“调剂收入”,属预算外资金来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若是指定用于专项用途并须单独报账,则称为拨入的事业经费,只能作为财政补助收入,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什么?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零余额账户的可用用款额度,或者说可以透支的额度。零余额账户要求每天的账户余额必须为0,不是每个月。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