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基建工程、大修理工程时,需要外购各种材料,购入材料时,会计人员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工程施工单位购入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建设厂房领用工程物资的会计分录
(1)购入工程专项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领用专项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剩余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
(5)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
什么是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买回来要再次加工建设的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工程物资可以设哪些明细科目?
(1)专用材料;
(2)专用设备;
(3)预付大型设备款;
(4)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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