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那么企业认证后的进项税额如何做账务处理?
待认证进项税额认证后的会计分录
一、待认证进项税认证后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进项票当月认证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2、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二、进项增值税发票已经入账但未认证,可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相关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什么是应交税费?
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